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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选择题一

来源:福建成考网     2020-07-03 16:38:05未知历年真题 >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个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 )

A.民法的溯及力

B.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C.民法的适用对象

D.民法的生效时间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空间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什么地域内适用,即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不包括( )

A.主体

B.内容

C.形式

D.客体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就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具备的因素.民法学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概括为主体、内容和客体,不包括形式.

3.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特殊诉讼时效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以下4种情况适用1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因此,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4.甲向乙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还款.乙向甲主张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请求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请求权,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生,根据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上请求权、人身权上请求权等.本题乙向甲主张的权利是典型的债权请求权.

5.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部分有效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包括:(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因此,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以及纯获利的活动.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

7.甲委托乙购买电脑.后经甲同意,乙委托丙代为购买.该案中的被代理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复代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复代理是指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的代理,有以下法律特征:(1)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任,而非由被代理人选任.(2)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3)复代理权是代理人转托的,而非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本题中代理人为乙,复代理人为丙,被代理人始终是甲.

8.甲、乙成立普通合伙,经营期间对外负债3万元,后丙加入合伙.3万元债务应由( )

A.甲、乙按份承担

B.乙、丙按份承担

C.甲、丙按份承担

D.甲、乙和丙连带承担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普通合伙人的入伙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伙企业法》44条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强制性规定.因此,丙作为新的合伙人,需要同甲、乙连带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9.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方可设立的是( )

A.汽车

B.房屋

C.船舶

D.设备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动产登记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抵押权的设立须登记后方可成立.

10.甲将自有的电动车交乙保管,乙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本案中,善意取得该车所有权的是( )

A.甲

B.乙

C.丙

D.甲和乙

【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善意取得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让与人为无权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占有人.(3)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财产时须为善意.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就是所有权的转移.不知情的丙以市场价从无权处分的乙购买到了属于甲的自行车,符合善意取得法律要求,因此,丙取得该车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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